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对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以下简称“全体联”)青少儿篮球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统一的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标准,有效推动青少儿篮球运动发展,加强对全体联青少儿篮球考评官队伍的管理,保障考评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全体联颁布实施的《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等级体系
(一)依据《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等级体系是开展青少儿篮球运动的重要手段,是对青少儿篮球练习者进行的技术评定和监督管理,包含考评、审批、管理、监督、处罚和考评官管理等内容。
(二)等级体系标准依据《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标准化考评,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由简至难分为十二级:1-3级/初级、4-6级/中级、7-9级/高级、10-12级/精英级,逐级进行考评。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联青少儿篮球考评官的评定、管理、登记、审核等。
第四条 考评官
考评官是全体联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工作中掌握考评标准的执考人员;考评官由全体联培训、考核、认证与选派。
第五条 资质条件
申请成为全体联青少儿篮球考评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个人会员;
(二)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三)从事青少儿篮球运动教学工作1年以上;
(四)参加全体联举办的青少儿篮球考评官培训,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合格;
(五)愿意承担考评官的职责与义务,能够根据考评官工作规范完成青少儿篮球等级考评工作;接受全体联和推广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审核标准
(一)通过全体联举办的青少儿篮球考评官培训,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掌握等级考评标准,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全体联青少儿篮球考评官称号及对应证书。
(二)考评官资格在全体联网站公布并提供查询认证。
(三)考评官证书由全体联印制与颁发;持此证书即获得全体联承认的执考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工作的资格,可根据全体联相关管理办法面向青少儿篮球练习者开展考评工作。
(四)考评官证书长期有效,全体联每自然年定期组织年审登记;当年未进行年审登记的考评官,次年将不能负责等级考评执考工作;超过两年无故未进行年审登记,全体联有权取消其考评官称号。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考评官由全体联和推广单位共同管理,需严格按照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流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组织或执考等级考评工作;
(二)考评官选派工作由全体联负责,推广单位或考点单位组织等级考评工作需提前报全体联并可提出考评官选派建议;
(三)考评官可依据本办法及《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等级考评,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等级评定过程、结果的不正当干涉;
(四)考评官完成本次等级考评后,须对等级评定成绩进行确认、统计和核算,并在等级考评成绩单上签字;
(五)全体联认可考评官的考评结果,并依据签字后的考评结果制作颁发全体联运动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中将体现考评官信息,要求考评官对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负责。
(六)考评官进行考评执考时,须统一着装并佩戴本人考评官证、章。
第八条 违规处罚
推广单位、考点单位和考评对象可对考评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违规情况,推广单位、考点单位可对考评官工作提出书面批评,向全体联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罚结果提交全体联审核;经全体联调查研究,处罚结果将进行通报公示。
(一)有以下行为者,暂停其考评官资格:
1. 获得考评官资格后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登记;
2. 年度内考评组织单位投诉三次以上;
3. 年度内考评对象投诉三次以上;
4. 考评过程中未按规定内容、标准进行执考;
5. 未遵守全体联章程和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
(二)有以下行为者,取消其考评官资格:
1. 考评过程中严重违反执考标准,未能公平公正执考;
2. 严重违反全体联章程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
3.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违法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第九条 附则
(一)青少儿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管理工作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进行监督。
(二)本办法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修订。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