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队长和教练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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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CAP)是一名由他的教练员指定的队员,在比赛场地上代表他的球队。在比赛期间,他可以与裁判员有礼貌地交流,以获取信息;然而,这只能在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进行。

  如果球队对比赛的结果要提出**,该队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队长签名”栏内签名。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2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交给记录员一份包括:在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姓名和相应号码,以及球队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姓名的名单。所有姓名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球队成员都有资格参加比赛,即使他们是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的。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1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必须确认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他所递交的名单,包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的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他们应指明5名在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A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只允许教练员、助理教练员、球队成员和随队人员坐在球队席上,并允许这些人员逗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在比赛期间,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只有在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才可以到记录台去获取统计资料。

在比赛期间,教练或助理教练任何一人得于比赛中站立指挥球员。在比赛期间,他可以口头上指挥队员们,只要他停留在他的球队席区域内。助理教练不得询问裁判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名字必须在比赛开始前登记在记录表上(不需要他的签名)。如果教练员由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了,助理教练员应承担起教练员所有的职责和权力。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将在比赛场地上担任队长的队员号码。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了,并且助理教练员也没有登记在记录表上(或他也不能继续工作了),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如果他在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由于受伤不能继续担任教练员,替换他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在规则没有限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该球队的罚球队员。